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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:3月1日起购买节能电机不再享受补贴政策

2019-10-15

通知要求,各地区和推广企业要严格按规定申请补贴清算。对核查发现弄虚作假、骗取补贴的企业,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、扣减或追缴补贴资金、公开曝光等处罚,并按规定予以罚款;对骗补严重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。


目前我国工业能耗约占总能耗的70%,其中电机能耗约占工业能耗的60%~70%,加上非工业电机能耗,电机实际能耗约占总能耗的50%以上。


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将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各地节能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上报的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,对推广企业的推广信息进行核查。财政部将根据核查情况,对各推广企业的补贴资金进行清算。


通知明确,推广企业应尽快收集和整理产品销售情况,及时将相关推广信息填报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系统”,编制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,报企业注册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审核。


通知强调,各地节能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审核后,于2017年4月1日前将本地区入围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报告逐级上报国家发改委(环资司)、财政部(经建司)。


受此影响,皖南电机进入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”目录内的YE3系列超电机,YBX3系列率防爆电机,YKK系列高压电机等一系列节能电机将从2017年3月1日以后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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